关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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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7 11: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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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法

  • 分类:关爱基金
  • 发布时间:2020-09-03 17: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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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饭店业协会“劳务工关爱基金”

申请办法

 

一、该基金共两个资助项目:1、针对劳务工本人的重大疾病救助;2、针对劳务工子女的唇腭裂、肢残救助。

二、符合条件的对象经所在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在申请人签名栏加盖公章)网上下载www.szha.org)或到深圳市饭店业协会领取相应表格、填写表格一份

、提供资料:根据申请项目提供相应资料。

、每月10日以前将资料提交至协会。协会专业审查委员会初审之后于每月15日前将资料送交至深圳市慈善会。

 

[I]

“劳务工关爱基金”——重大疾病救助项目细化规定

劳务工重大疾病救助是为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在深遭遇突发性重大疾病时提供的救助。该项目的宗旨以拯救生命为主,已故者不在救助范围。

其相关细则如下:

一、资助对象

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在深遭遇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劳务工。

二、资助条件

1)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是深圳户籍,而发病方是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也可以申请。

2)劳务工在深圳遭遇突发性重大疾病,且在深圳本地的公立医院、镇级以上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从深圳转到其他省市就医者须出示省一级的转院证明。

申请资助者需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

三、资助标准

对于符合资助条件并通过审批的劳务工,深圳市慈善会依据其提供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的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医疗费

1-2.5万元以下

2.5-5万元以下

5-7.5万元以下

7.5-10万元以下

10万元以上

资助额(万元)

0.2

0.5

1

1.5

2

四、资助金的审批

“劳务工关爱基金”每月评审一次,初审在协会申请点每月10日前进行。

为了更好地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劳务工关爱基金”采取评审工作与接收申请工作相分离的原则,慈善会不参与评审工作。评审工作主要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律师及媒体代表组成的“劳务工关爱基金”评审小组来进行。评审小组于每月底召开评审会议,对当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申请者自提交申请资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慈善公益网(www.4343.net)或拨打电话0755-82485375查询受助者名单。

五、资助金的发放与领取

对于医院无欠费的受助者,市慈善会将直接把资助金发放给其本人。医院尚欠费的受助者,市慈善会直接将资助金打进医院账户。

受助者须自公布受助名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的需同时提供受助者和代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往市慈善会领取资助金,医院欠费的还须提供医院的账号,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名额。

在申请过程中或在审批通过之后尚未发放资助金时病故的受助者,慈善会将取消其资助名额。

“劳务工关爱基金”——重大疾病救助项目办理流程图

 

 

 

 

附件1:

求助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起止时间)

 

提供票据总额

 

是否欠费

 

欠费金额

 

第几次申请

(申请月份)

 

累计资助金额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

救助

情况

说明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

小组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劳务工关爱基金”——重大疾病救助对象推荐表

 所需申请材料:申请者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暂住证、户口本和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院提供的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表须知及相关注意事项见背面)

填表须知:

(1) 户籍所在地,是指申请者的户口所在地。

(2) 工作单位,是指申请者在深的工作单位,同时须注明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如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何单位工作。

(3) 第几次申请(申请月份),指申请者第几次申请“劳务工关爱基金”——重大疾病救助项目,非第一次申请者还须注明上几次申请的月份。

(4) 累计资助金额,是指以往申请该项目所获得的资助金总额。

(5) 推荐单位,指接收该申请材料的单位。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均由该接收申请单位填写。

(6) 申请救助情况说明,即求助者基本情况介绍。

相关注意事项:

(1) 重复申请时,申请者所提供的医疗票据必须是上次申请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已用的医疗票据不能再用于重复申请。

(2) 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一旦核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材料与原件不符者将不予受理。

 

 

[II]

“劳务工关爱基金”——唇腭裂、肢残救助项目细化规定

“劳务工关爱基金”继推出专门针对劳务工在深遭遇突发性重大疾病提供救助的项目后,再度推出唇腭裂和肢残救助项目,对患有唇腭裂或肢残的劳务工子女实施救助。

其具体细则如下:

一、资助对象

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其患有唇腭裂或肢残、年龄在0-18周岁的子女。

二、资助条件

1)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其子女患有唇腭裂或肢残;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是深圳户籍,另一方是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其患有唇腭裂或肢残的子女也符合资助条件;

3)患儿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年龄在0-18周岁的初生子女;

4)患儿必须是非深圳户籍且在深圳居住和生活。

申请资助者需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

三、资助标准

1)对于符合资助条件并审批通过的唇腭裂患儿,深圳市慈善会一次性资助其在唇腭裂救助项目加盟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和恒生医院)治疗唇腭裂费用的50%,但单项资助额不能超过 2万元,而且不得重复申请。患儿入住的该项目加盟医院,减免其治疗唇腭裂费用的20%。即深圳市慈善会和该项目加盟医院,合计共资助劳务工子女治疗唇腭裂费用的70%。

2)对于符合资助条件并审批通过的肢残患儿,深圳市慈善会一次性资助其治疗肢残费用的50%,但单项资助额不能超过 2万元,而且不得重复申请。

四、资助金的审批

“劳务工关爱基金”——唇腭裂、肢残救助项目每月评审一次,初审在协会申请点每月10日前进行。

为了更好地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劳务工关爱基金”采取评审工作与接收申请工作相分离的原则,慈善会不参与评审工作。评审工作主要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律师及媒体代表组成的“劳务工关爱基金”评审小组来进行。评审小组于每月底召开评审会议,对当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申请者自提交申请资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慈善公益网(www.4343.net)或拨打电话0755-82485375查询受助者名单。

五、资助金的发放与领取

对于医院无欠费的受助者,市慈善会将直接把资助金发放给其本人。医院尚欠费的受助者,市慈善会直接将资助金打进医院账户。

受助者须自公布受助名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的需同时提供受助者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往市慈善会领取资助金,医院欠费的还须提供医院的账号,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名额。

 

 

“劳务工关爱基金”——唇腭裂、肢残救助项目办理流程图

 

  

 

附件1:

“劳务工关爱基金”——唇腭裂、肢残救助项目申请表

 

患儿

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患病名称

 

治疗医院

 

治疗费用

 

是否欠费

 

欠费金额

 

患儿父母一方情况介绍

姓  名

 

与患儿关系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起止时间)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

救助情况

说明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小组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所需申请材料:患儿的出生证、身份证或儿童证、在学的出具学校证明、不在学的需出具现居住地街道或居委会开出的证明、患儿的病历及医院提供的治疗费用单据;患儿父母其中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和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表须知及相关注意事项见背面)

填表须知:

(1) 患儿父母一方情况介绍中,该方必须是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

(2) 与患儿关系,是指父子(女)关系或母子(女)关系。

(3) 户籍所在地,是指患儿父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4) 工作单位(起止时间),指患儿父母一方在深的工作单位,同时还需注明在该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

(5) 推荐单位,指接收该申请材料的单位。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均由该接受申请单位填写。

(6) 申请救助情况说明,即求助者基本情况介绍。

相关注意事项:

(1) 患儿必须是非深圳户籍。若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非深圳户籍、另一方为深圳户籍,而患儿跟随深圳户籍方加入深圳户籍者也不符合该项目资助条件。

(2) 在申请过程中或在审批通过之后尚未发放资助金时病故的受助者,慈善会将取消其资助名额。

(3) “劳务工关爱基金”——唇腭裂、肢残救助项目总额暂时为每年100万元,由“劳务工关爱基金”(每年1200万元)的资助款项中分列出来,用完即止。即该年度劳务工子女唇腭裂和肢残救助款项达到100万元时,将不再接受救助申请。

(4) 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一旦核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材料与原件不符者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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